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敲响“第一槌” “红牛案”西安开审
中新社西安5月29日电 (记者 张一辰)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29日在西安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泰国华彬国际集团公司(Ruoychai International GroupCo.,Ltd。)与被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英特生物制药控股有限公司(Inter-Biopharm Holding Limited)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敲响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第一槌”。
该案原告称第三人所持被告7%的股权系代其持有,其中3%系由原告在1995年出资的32万美元转化而来,4%系2002年原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现原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原告是第三人持有被告7%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判令第三人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被告7%股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判令由被告及第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红牛系列案件之一,涉及红牛公司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了五件涉及红牛公司的案件。
本次庭审持续近4个小时,各方当事人就以下五个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案涉7%股权的出资情况;对案涉股权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主体;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代持合意;原告的显名请求是否应予以支持;原告的请求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自2018年国际商事法庭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关于“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规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国际商事法庭对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案将择日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