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8月8日电(记者付光宇)记者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联合印发《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正式启动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按照产业与生态协调发展的原则,示范区重点建设36个海洋产业项目,计划总投资244亿元。
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批准建设的全国性海洋经济示范区,以“提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水平,推动海水淡化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为主要任务,将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功能平台。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总体方案,天津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实施范围约36平方公里,建设实施期为2019—2020年,长远发展期为2021—2025年。示范区以海水淡化产业为切入点,带动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服务业等海洋新兴产业加速聚集,建成海洋经济管理体制机制精简高效、海洋经济发展布局合理、海洋产业竞争力较强、基础设施保障支撑有力、海洋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