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1日电(赵晔娇 张煜欢 钱晨菲)由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
在国内领先开展乡村振兴促进立法的浙江,致力于以法治方式来引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条例》出台背后,离不开浙江人大以数年探索完善法规体系,以有效监督为乡村振兴打通堵点,以广泛听取基层民意丰富章节内涵……立法、监督、参与,浙江人大为乡村振兴凝聚合力。
以立法释放农村改革发展新动能
《条例》在浙江开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际通过,其重要性可见一斑。在近日举行的《条例》实施座谈会上,浙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汤勇道出了立法的缘由。
“这部地方性法规是为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贯彻实施,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的要求而制定的。”汤勇表示。
于并非农业大省的浙江而言,推动乡村振兴,重点难点在“三农”。为进一步释放农村改革发展新动能,浙江在立法层面先行先试,展开了一场长达两年半时间的探索。
《条例》的起草从2018年开始启动。浙江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紧紧跟踪国家法的立法进程,推进《条例》的起草工作,以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1+N”法规体系。
近8000字的《条例》共分总则、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十章六十条,涵盖浙江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将该省之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
细观《条例》,不难发现浙江之用心。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浙江精准把握地方立法与国家立法的关系,在总体框架和总体精神上与上位法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作出许多符合浙江实际、契合浙江需要的规定,为浙江省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创造法治的新优势,释放改革的新动力。
为进一步结合浙江地域实际情况,《条例》调研组不仅深入至浙江全省11个设区市、70多个县(市、区)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的意见,还收集了各级近400位人大代表和30多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建议,着力体现“民呼我应”,努力制定出一部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体现省情的良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副处长褚福宝说,自去年11月《条例》草案经初次审议以来,法制委员会到该省宁波、衢州、台州、建德、淳安、诸暨、义乌、开化、龙泉等地调研,听取了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
据介绍,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其重点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遵循原则等对《条例》内容作修改完善。如为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兴旺,《条例》提到应着力对丰富产业业态、加快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等作规定,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向深度和广度进军。
而贯穿全文的“共同富裕”便是浙江特色的生动代言。《条例》明确了乡村振兴应当统筹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三大差距”,在城乡融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数字乡村、保障措施等章节中聚焦乡村单元,从加大财政支持、探索“两山”转化通道、健全先富帮后富机制、保障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等方面细化实现路径和工作机制,着力体现推进共同富裕的要求。
助力乡村振兴 有效监督筑牢防线
《条例》的诞生背后,不仅有着立法层面的不断探索,多年来的人大监督工作亦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通过跟踪问效为乡村振兴打通堵点。
发展强劲而健康的村级集体经济,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部分。2017年,浙江出台《关于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到2019年底消除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薄弱村(下称“消薄”)。
这场攻坚战中,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监督工作。如2019年8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赴浦江调研“檀溪实践”,发现当地通过抱团取暖、组建公司,盘活资源,带动形成“村村有产业、人人能就业”的良好局面。
这是浙江各地开展“消薄”工作、攻坚扶贫工作的缩影。在监督过程中,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督促各级各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确保农村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过近三年努力,浙江“消薄”工作成效显著。
与“消薄”工作一样,粮食安全亦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事关国计民生。2019年1月1日,《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正式施行,今年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采取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上述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
在一场专题询问会上,一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提问,媒体报道一北方储备库出现了用陈粮顶替新粮入库的腐败现象。浙江储备粮管理的情况如何,怎样防止类似问题在浙江的发生?
浙江省粮食局负责人在现场回应,从历年的清仓查库情况来看,浙江地方储备粮数量充足,管理也比较规范,构建了贯穿各环节全链条的数字化管理平台,没有发现类似情况。但相关部门会进一步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通过教育、制度的完善来筑牢防线。
多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对该省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动物防疫、野生动物保护“两法两条例两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等开展调研与执法检查。于人大工作而言,坚持正确、有效监督,其宗旨目标便是改善保障民生。
此次《条例》实施后,有效监督的力量亦不可或缺。接下来,该省各级人大将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在接受中新网专访时表示,各级人大要通过专题审议监督、执法检查、跟踪督查等形式,推动《条例》在浙江的落实落地,各有关部门也要通力合作,凝心聚力确保法规得以有效实施。
延伸问题触角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如何让《条例》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将触角深入乡村谓之关键。
要致富,先修路。在宁海湾边,宁波宁海强蛟镇王石岙村的村民们趁着退潮时机,忙着采收晾晒海苔,打包销售。“多亏驻我们村的人大代表,路修宽后,不但出行更方便了,生意也越来越好了。”
采收海苔是王石岙村村民经济收入的一大来源。尤其是2016年村里成立海苔专业合作社后,海苔的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但因进村道路狭窄,车辆通行不畅,不仅时常造成交会车辆剐蹭事故,也制约着村里的经济发展和村民出行。驻村的宁海镇人大代表金福君把这事放在了心上,多次对接相关部门办理各项手续。
经过多方努力,村里终于筹足资金200多万元,对进村窄路进行沥青铺设全面拓宽,由原来的5米拓宽到12米。“宽广大道”在保障村民出行畅通和安全的同时,也连起强村富民之路,真正实现“通湾达海”,助力乡村振兴。
漓渚满目绿无涯,棠棣无处不逢花。走进绍兴市柯桥区棠棣村,可见当地处处是花香,村里95%以上的劳动力直接或间接地从事花木生产经营,人均年收入超过10万元。
“一部分勤劳善思的村民一下就做大了企业,我们村干部就帮忙一起做宣传推广;对于部分犹豫者,我先进行思想工作,然后告诉他们一套做花木产业的模式,为他们铺道路。”全国人大代表、棠棣村党总支部书记刘建明说,想致富一定要勤劳,思想变通后,村民们的勤劳品质也一一被激发出来。
“紧跟国家、浙江的发展步伐,我们早起步、善谋划,再加上人勤劳,大家齐心把小兰花做成了大产业,兰花成了致富花、幸福花。”刘建明说。
从平原到山区海岛,作为民众“贴心人”和“代言人”,人大代表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亦发挥着光与热,见证并参与着时代日新月异的变化。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领导表示,要聚焦乡村振兴示范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浙江8万多名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营造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强化宣传贯彻条例的使命感、责任感,努力以良法、善治来引领乡村振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