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9月17日电(奚金燕 胡亦心)17日记者从浙江省国资委获悉,浙江启动开展“省级示范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平台深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省级科改示范行动”),在区域范围内选择若干国有科技型企业,综合集成运用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打造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样板和自主创新尖兵,为浙江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在前期申报、遴选的基础上,浙江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了20家科技型企业和6家高能级创新平台,纳入本次“省级科改示范行动”。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国企强化创新体系建设,通过引育人才、加大投入、重点攻关,在超低排放、基建施工、工业汽轮机、空分装置、氟化工、风电机组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创新成果,获得多项国家级科技创新奖项,推动了国有经济运行提质增效。
为进一步引导科技型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近期,浙江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浙江省省级示范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平台深化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据浙江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省级科改示范行动”主要按照分类改革、分类施策的思路,率先推动创新需求最迫切的一批国有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平台实施改革。
记者注意到,《行动方案》在实施范围上,突出浙江省属、市属国企中具有科改示范基本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侧重市场发展)和创新平台(侧重于研发、研究)两类科技创新关键主体;在政策导向上,突出改革政策的综合集成,赋予企业更大改革自主权,确保实现最灵活的机制体制,服务于国有企业科技创新。
为鼓励浙江“省级科改示范企业”大胆探索,《行动方案》主要围绕完善治理体制机制、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科技创新动能、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多项有突破性、代表性的政策,以加大市场化、专业化改革力度。
比如:国有相对控股科技型企业可以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全资及绝对控股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模式;对科技型企业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实施职务发明奖励制度和科技成果分享机制;探索建立浙江全省国有企业重点技术攻关项目库、浙江省属企业科研技术平台,加强科研合作和业务协同等。
《行动方案》强调,要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正确改革方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赋予入选企业和平台更大的改革自主权,用足用好改革“政策包”“工具箱”。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按照尽职免责原则,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容错纠错机制,确保可操作、可落地。
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时间过半的关键节点,浙江开展“省级科改示范行动”是一次聚焦重点、优化路径、激发动力的定向施策。
浙江省深化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省国资国企应把握有利改革契机,在体制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合力攻坚、狠抓落实,闯出国有科技型企业改革新路子,激发更大的改革乘数效应,带动面上国企改革的提速增效,进而形成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突破性、标志性成果。(完)